question-icon 以买房为由借款诈骗会怎么判?

我借给一个人钱,他说用来买房,结果后来发现他根本没买房,就是骗我钱。现在他人被抓了,我想知道这种以买房为由借款诈骗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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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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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以买房为由借款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买房的虚假理由,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的相关内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具体的司法审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量刑。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被害人的谅解情况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诈骗过程中,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会面临数罪并罚的情况。总之,以买房为由借款诈骗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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