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从犯是未成年人会怎么处罚?


在探讨强迫交易罪从犯且为未成年人的处罚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强迫交易罪和从犯的概念,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 强迫交易罪,通俗来讲,就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从犯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 当从犯是未成年人时,法律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特殊处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作为强迫交易罪的从犯,首先要判断其年龄是否达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如果达到,由于其是从犯本身就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再加上未成年人这一身份,还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情节、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处罚。一般会更侧重于教育和矫正,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未来发展的不利影响。 总之,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秉持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结合从犯的情节,在量刑上会有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