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信息会如何判刑?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诸多困扰,还会触犯法律。那么,侵犯个人信息会如何判刑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侵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法律指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界定的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等情形。 此外,如果单位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侵犯,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骚扰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相关聊天记录等。然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