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还清房贷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婚后还清房贷的房产分割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部分,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每月一起拿出工资来还房贷,这部分还款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都和双方的贡献有关。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买房的一方,但这一方需要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并还清房贷,那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该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