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购买且取得房屋产权的,此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也就是说,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需要将房屋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经专业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要是双方都想要房屋,双方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他住所的一方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不需要再专门分割这部分 。 再者,要是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中,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整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 另外,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若能对该房产的价值及由哪一方实际取得房产形成共识,那么就按照双方所认可的价值,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产权 ,并支付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法律的宗旨是保障公平合理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等情况下需要进行分割处理 。 房屋增值部分:指的是房屋在购买后到离婚时这段时间内,因为市场因素等导致房屋价值比购买时增加的那部分价值。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拥有者可以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房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