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要视不同情况而定。首先,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如果没有约定,在不同出资情形下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毫无疑问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同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法院会重点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非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一方父母出资: 1.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2.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双方父母均出资: 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拥有、使用和处分的。 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