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如果夫妻共同买了房子,在离婚时,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要是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按照协议来对房子进行分割。这种方式比较灵活、简便,也能最大程度地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就房子的分割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如何分割房产。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房产的评估价值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正的判决。 具体来说,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中,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比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