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走私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销售走私药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我国多项法律规定,涉及不同的罪名,面临不同的处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走私行为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如果销售的走私药是通过逃避海关监管等方式进入国内,就构成了走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从药品销售角度来说,若销售的走私药为假药或劣药,处罚更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即便销售的走私药不属于假药、劣药,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但违反了药品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会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总之,销售走私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也破坏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