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者利用深圳车库地道通香港会如何处罚?


走私行为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而利用深圳车库地道通香港进行走私,这属于较为隐蔽且性质恶劣的走私方式。 我国《刑法》对走私犯罪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同的走私对象会面临不同的处罚。 如果走私的是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等,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一般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要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车库地道进行走私这种方式,通常涉及的走私规模可能较大,而且故意逃避海关监管的意图明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在量刑时可能会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此外,除了刑事处罚外,走私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等。所以,走私是严重危害国家经济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