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何量刑?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量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判定。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软件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好比你自己创作了一幅画,你对这幅画拥有独一无二的权利,别人不能随便拿走、复制或者售卖。如果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等行为,就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进一步说明。一般来说,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通常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等情况。总之,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量刑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危害程度来确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