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把贪得的钱花光了会怎么判刑?
我想了解下,如果一个贪官把贪污来的钱都花光了,在法律上会依据什么标准来判刑呢?是和没花光钱的情况一样,还是会有不同的考量,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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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贪官将贪污所得钱财花光与否,并不影响贪污罪的认定,但在量刑时会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对于贪污罪的量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一般来说,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虽然钱财花光不影响贪污罪的定性,但在司法实践中,积极退赃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果贪官把钱花光了,无法退赃,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不会因退赃这一情节而得到从轻处理。不过,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所以,即使钱花光了,最终的判刑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