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盗窃二千五,第二次盗窃不满一千元会怎么判?
我之前有过一次盗窃行为,偷了两千五百块钱,后来又有一次盗窃,金额不到一千块。我很害怕会受到法律制裁,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刑啊?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基本概念。盗窃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以及如何量刑,和盗窃的金额、次数等都有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就你的情况而言,第一次盗窃两千五百元,一般是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第二次盗窃金额虽然不满一千元,但多次盗窃也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过,最终的量刑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你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如果有这些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所以,具体的判刑结果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