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办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想办个小型的培训学校,但是还没拿到办学许可证就开始招生授课了。我现在很担心会受到处罚,想了解下无证办学到底会怎么处罚,处罚的程度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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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办学指的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办学许可证就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这属于违规行为,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教育部门会首先责令停止办学。这意味着学校不能再继续开展教学活动,必须马上停止招生、授课等行为。如果已经收取了学生的费用,举办者需要将这些费用退还给学生和家长。 除了停止办学和退还费用,还会面临罚款。罚款的金额会根据违法所得来确定,一般是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也就是说,违法所得越多,罚款就越高。 要是无证办学过程中还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比如扰乱公共秩序等,公安机关会依照治安管理相关法律给予处罚,可能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如果无证办学情节非常严重,构成了犯罪,比如存在诈骗学生学费等行为,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可能会导致坐牢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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