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报酬罪如何处罚?
我是个小老板,最近资金周转困难,没办法按时给员工发工资。我担心这会不会构成拖欠劳动报酬罪,要是构成了会怎么处罚呢?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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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报酬罪,也被叫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老板有钱却故意不给员工发工资,或者通过一些手段让员工拿不到工资,并且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在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支付后还是不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犯拖欠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数额较大”,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地方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包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而“造成严重后果”,通常指劳动者因为拿不到工资,生活陷入困境,比如无法看病、孩子无法上学等;或者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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