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集体土地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听说有人因为非法倒卖集体土地被抓了,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我自己家里也有一些集体土地,就怕不小心触犯法律。所以想问问,非法倒卖集体土地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会构成犯罪,判罚又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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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集体土地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土地的转让、流转等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限制。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私自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买卖以获取利益。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数量比“情节严重”的标准更高,或者非法获利数额更大,或者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等情况。例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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