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罪如何量刑?
我因为一些经济上的原因,参与了土地倒卖的事,现在担心会触犯非法倒卖土地罪。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了这个罪,法律会怎么对我量刑呢?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有个清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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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土地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为了赚钱,不按照国家规定,把土地的使用权进行非法的转让或者买卖,而且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所以,在判断量刑时,要综合考虑非法倒卖土地的数量、获利金额以及其他相关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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