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保证人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我在朋友的债权债务关系里,朋友想让我做保证人。我不太清楚做保证人有啥资格要求,担心自己不符合不能做,或者稀里糊涂做了之后有啥风险。想了解下债权债务保证人到底要具备啥资格,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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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保证人扮演着重要角色。简单来说,保证人就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了规定。首先,保证人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这意味着保证人得有足够的财产和经济实力,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能够替债务人还钱。比如,甲向乙借款,丙做保证人。丙得有相应的存款、房产等资产,有能力在甲还不起钱的时候替甲偿还。如果保证人根本没有清偿能力,那这个保证就可能只是一纸空文,无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一些主体是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因为国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公共管理和服务,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若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可能会影响其正常职能的履行。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不得为保证人。这些单位的资金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承担保证责任,可能会影响公益事业的正常开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能做保证人,除非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因为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比如,某银行的分行如果没有总行的书面授权,就不能为他人的债权债务做保证。 所以,当你要成为债权债务的保证人时,要确保自己有清偿能力,同时要注意自己是否属于法律禁止做保证人的主体。否则,可能会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给自己和债权人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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