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居间人的服务包含哪些义务?
我最近在买卖房产,通过居间人进行交易。我不太清楚房产居间人在服务过程中具体要履行哪些义务,比如他们有责任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吗?需不需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他们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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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居间人,通俗来讲,就是在房产交易中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人,其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履行一系列的义务。 首先是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就意味着房产居间人有义务积极寻找合适的房源或买家,并向委托人报告这些订约机会。例如,居间人要不断地在市场上搜索符合委托人需求的房产信息,并及时告知委托人。 其次是如实报告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要求房产居间人要如实向双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房屋质量问题等。比如,居间人不能隐瞒房屋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情况,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是保密义务。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居间人会了解到双方的很多个人信息和交易细节,这些都属于需要保密的内容。居间人不得将这些信息泄露给他人,否则可能会给委托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另外,居间人还可能有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虽然这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强制规定,但在实际的房产交易中,很多居间人会提供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贷款等手续的服务。这有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减少委托人的麻烦。 总之,房产居间人在服务过程中承担着多方面的义务,这些义务旨在保障房产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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