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尾报保险后是否需要额外赔钱?

我开车追尾了别人的车,已经报了保险。但我担心保险赔付不够,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还得自己额外赔钱啊?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需不需要再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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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追尾事故报保险后是否需要额外赔钱,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就追尾事故而言,通常涉及到的保险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它在一定限额内对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来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之内,那么通常情况下车主不需要额外赔钱。但如果损失超过了保险的赔偿限额,超出的部分就需要由肇事方即追尾者自己承担。例如,追尾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人员医疗费用等总计20万元,而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总共只能赔付15万元,那么剩下的5万元就需要追尾者额外赔钱。此外,如果事故中存在一些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比如肇事逃逸、酒驾等,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追尾者就需要自行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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