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收到开庭通知对方说他没有收到怎么办?

我起诉了一个人,法院给我们都发了开庭通知,我已经收到了,可对方说他没收到。我担心这会影响开庭,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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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庭通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遇到您这种已收到开庭通知而对方称未收到的情况,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首先,要明确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通常法院在送达开庭通知时,会采用多种送达方式,比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等。如果对方声称未收到,法院会核实具体的送达情况。要是采用的是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有送达回证,上面有送达的时间、地点以及受送达人或相关代收人的签名,如果有这些证据,就可以证明已经送达。 如果是邮寄送达,邮政部门会有相应的回执,显示邮件的签收情况。若回执显示已签收,那也能证明送达成功。若对方还是坚持说没收到,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法院认为已经有效送达,即使对方称未收到,也不影响开庭审理。但如果法院认为送达存在疑问,可能会再次送达或者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作为当事人,您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及时了解送达情况和案件进展。如果对送达程序有疑问或者有相关证据可以提供,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以便法院能准确判断送达是否有效,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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