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是怎么定义一胎二胎的?

我再婚了,现在考虑要孩子,但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再婚家庭孩子的胎次是如何定义的。是按照实际生育的顺序,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做好生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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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生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再婚家庭一胎二胎的定义涉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判定原则是有章可循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胎次”和“孩次”这两个概念。胎次指的是怀孕的次数,而孩次则是指出生后存活的孩子数量。在判断再婚家庭的一胎二胎时,主要依据的是孩次。 以普遍的情况来说,如果再婚夫妻中,一方在再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那么他们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通常被认定为二胎。比如,男方在再婚前没有孩子,女方之前有一个孩子,他们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是二胎。这一判定依据是符合国家对于生育子女数量统计的逻辑,将夫妻双方再婚前生育的孩子数量进行合并计算。 若再婚夫妻双方在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又生育子女的,这个新出生的子女一般被认定为三孩。这是因为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婚前婚后所有存活子女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各地方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条例会对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相关问题做出更详细的规定。所以,在具体判断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法规。例如,有些地方可能会考虑再婚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再婚家庭,在生育政策上会有一定的倾斜和调整。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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