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认定书,但我觉得认定结果不合理,有失公正。我不想认可这个结果,想知道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话,我可以不签字吗?不签字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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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当事人收到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果对其内容不服,是可以选择不签字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简单来说,它是一种证据材料,并不是行政决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65 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这意味着,不签字并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即使当事人不签字,只要交警按照规定程序作出了认定书,并且注明了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认定书依然会生效。它不会因为当事人不签字就失去其作为证据的作用。 不签字也不意味着当事人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表达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71 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当事人可以不签字,但要明白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复核申请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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