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的代位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爷爷去世了,我爸爸早年已经离世,我作为外孙,想知道在爷爷的遗产继承方面,我有没有代位继承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定继承里,本该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如果这个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那么就由这个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来代替他继承原本他能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外孙的代位继承权,当外孙的母亲(即被继承人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外孙的外祖父母)死亡时,外孙就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外孙作为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就是其母亲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比如,外祖父母有三个子女,外孙的母亲先去世了,外祖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外孙就可以代替母亲继承外祖父母三分之一的遗产。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外祖父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而不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