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境外书立境内使用应税凭证有什么规定吗?

我在境外和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这个合同要在境内使用。我不太清楚这种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交税,该怎么交税,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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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应税凭证。应税凭证是指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对于境外书立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情况,在税收方面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所说的在境内使用,一般是指应税凭证在境内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应税凭证所涉及的不动产、股权等财产在境内。 具体来说,如果您作为境外书立应税凭证的一方,该凭证要在境内使用,就需要按照印花税的相关规定来履行纳税义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类型来确定,比如合同类的应税凭证,一般按照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的流程方面,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申报缴纳,申报期限一般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有的是按季、按年,也有的是按次申报。 如果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例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所以,对于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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