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最近家里人想让我一起投资做生意,可我担心这违反规定。我不太清楚公职人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想了解一下,避免自己不小心违规,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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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这是为了保证公职人员能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防止利益冲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从定义上来说,营利性活动指的是通过经营、投资等行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就从法律层面禁止了公务员进行商业经营、入股企业等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比如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些规定适用于各类公职人员,不管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还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目的是为了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如果公职人员违反这些规定,会面临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责任。所以,公职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避免从事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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