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开公司是否会坐牢?


公务员开公司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从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后果以及可能涉及犯罪的情形等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是因为公务员的职责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如果参与营利性活动,很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损害公共利益。所以,从法律层面看,公务员开公司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开公司不会直接导致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开公司,通常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比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这些处分是对公务员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种行政惩戒,目的是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务员开公司可能会触犯刑法,从而面临坐牢的风险。例如,如果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所开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再比如,如果公务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公务员开公司一般不会直接坐牢,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只有当开公司的行为同时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时,才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坐牢。因此,公务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