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改成扣缴义务人是怎么回事?
我原本不是扣缴义务人,但在业务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相关方说我成了扣缴义务人。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会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中途改成扣缴义务人有没有依据,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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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扣缴义务人这个概念。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单来说,就是有义务从他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其缴纳给税务机关的主体。 在实际情况中,中途改成扣缴义务人是可能存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途改成扣缴义务人可能基于多种原因。比如,业务性质发生了变化,原本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况,因为一些特定情形,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其他方来代扣代缴。又或者是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征管需要,指定某一方为扣缴义务人。 对于成为扣缴义务人后的责任和义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准确记录代扣代收税款情况,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一旦中途被改成扣缴义务人,务必重视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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