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不太明白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自己的公司是不是属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也不清楚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和责任。想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定义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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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简单来说,就是有义务从支付给他人的款项中扣除企业所得税并上交给税务机关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体系里,当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这就好比,一家外国企业在中国没有办事的地方,但从中国取得了一些收入,这时,给这家外国企业付钱的中国企业就成了代扣代缴义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这意味着,如果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税务机关会采取措施来保障税款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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