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

我之前和一个人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有了事实婚姻。现在又和另一个人领证结婚了,我很担心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重婚,想了解一下先事实婚姻到底会不会构成重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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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先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需要先理解事实婚姻和重婚的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重婚则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在我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那么这种情况是构成重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有配偶”就包含了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 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由于法律并不承认其为婚姻关系,所以之后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是不构成重婚的。因为当事人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配偶”,也就不存在重婚的前提条件。总之,判断先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关键在于事实婚姻形成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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