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是怎样规定的?
我不小心涉及到了一起可能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有关的事情,现在很担心会被当成刑事案件处理。我想知道办理这类刑事案件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比如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犯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展开


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首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相关的犯罪行为包括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对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等情形。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办理这类案件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和量刑。同时,对于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认定,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和公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