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相关法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公司形式,与之相关的法条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在公司设立方面,《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一般是五十个以下;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这意味着,想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比如股东要确定好出资额,制定出合理的公司章程等。 在股东出资方面,《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明确了股东出资的形式和要求,防止股东随意出资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这些法条明确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此外,在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方面,《公司法》也都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些规定为公司的各种变更和终止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