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申请受理时间规定多久完成?
我提交了重整申请,一直没消息,不知道法律上对于重整申请受理时间有没有规定,到底要多久才能完成受理啊,我心里没底,就怕时间拖得太久,影响后续的安排,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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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申请受理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重整申请是指当企业出现了可能破产或者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还有挽救希望时,相关主体向法院提出对该企业进行重整的请求。法院会对这个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也就是说,如果是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5天内通知债务人,若债务人有异议,在7天内提出,法院在异议期满10天内裁定是否受理;要是没有异议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自收到申请15天内裁定是否受理。要是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15天。这些时间规定都是为了保障重整程序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平衡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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