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呢?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也就是说,两人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过结婚登记,拥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这是因为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夫妻,自然是指合法登记的夫妻。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人。在我国,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这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独立签订离婚协议。 再者,双方必须自愿离婚。自愿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是出于真实的意愿,而不是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形。夫妻双方要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不能存在一方强迫另一方离婚的情况。并且,双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比如,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都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总之,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申请人满足合法登记的夫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离婚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等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