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的鉴定办法是什么?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鉴定主体和分工。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坝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鉴定承担单位需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资质,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的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其次,鉴定程序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大坝安全评价由鉴定承担单位负责实施,对水库大坝的运行管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从而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审查专家会对鉴定承担单位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最后,鉴定审定部门根据安全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审定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明确大坝安全类别。 再者,安全类别划分。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一类坝、二类坝和三类坝。一类坝是指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二类坝是指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三类坝是指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此外,鉴定周期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每6至10年进行一次;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每8至10年进行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坝,应及时组织鉴定。 总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是一个严谨且系统的工作,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