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我家有套回迁安置房,想办理公证。不太清楚具体得准备些啥东西,走哪些流程。想了解办理回迁安置房公证都需要些什么,是要准备特定的材料,还是有特殊的手续要求,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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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公证,首先要明确向哪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然后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不同情况材料有所不同。如果是一般的回迁安置房公证,通常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这是为了确认办理公证的人的身份信息;二是房屋权益证明,如果已经取得房产证,就提供房产证,若还未取得房产证,则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情况说明等能表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材料,用来证明房屋的产权情况;三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此证明房屋的来源合法。 要是涉及回迁安置房交易公证,除上述材料外,买卖双方还需共同提供材料。包括回迁安置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像回迁安置协议等;买卖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明;若已取得房产证提供房产证,未取得则提供能表明产权归属的材料。 在手续方面,第一步是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回迁房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接着,公证机构会进行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会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资格以及相应权利;审查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审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最后,经审查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公证书。 相关概念: 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等。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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