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想转手买卖,需要等待多久才行?

我手里有套安置房,想着转手卖掉。但听说这和普通房子买卖不太一样,有时间限制。我就想弄清楚到底要等多久才能卖,要是没到时间就卖了会有啥后果,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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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政府拆迁安置房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进行买卖。 首先来解释一下安置房,它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指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屋买卖如果要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就需要依法登记。对于安置房而言,只有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其买卖才符合物权登记生效的要求,才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也表明,安置房的买卖应当符合地方政府政策规定 。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在5年期满后,还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允许房屋自由买卖。并且,即使达到了5年的时间限制,买卖安置房时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相关概念: 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这里房屋买卖涉及的是不动产物权中的所有权转让。 产权登记: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依法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以确认产权归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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