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最近在考虑买一套安置房,和卖家也谈得差不多了,就差签合同。但对于合同要不要去公证有点纠结,不知道公证到底有啥用,不公证会不会有啥风险,想了解下安置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必须得公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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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买卖合同并非必须要公证。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不受是否公证的影响。这是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得出的结论。 不过,公证也有其好处。一方面,公证可以防止买卖双方反悔或出现卖方加价的情况。另一方面,公证过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在日后万一发生纠纷闹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用公证过的合同作为证据。 举个例子,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对安置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后来卖方突然反悔不想卖了,买家可能就得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证据来证明双方当初的约定。但要是合同经过了公证,这个公证文书就能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 所以,是否对安置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如果觉得公证能让交易更有保障、心里更踏实,那就去办理公证;如果觉得不公证也没问题,只要合同条款清晰、双方诚信履行,不公证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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