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反三方协议该如何赔偿?


三方协议通常是指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就业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毕业生辞职违反三方协议时,就涉及到违约赔偿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三方协议里就是违约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对于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一般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原则。如果三方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那么违约方通常就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比如协议里写明违约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那违约方大概率要付这么多。这一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其中的违约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如果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用人单位为招聘毕业生所支出的费用,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此外,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