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诉讼费应该怎么收取?
我有个案件进入了再审程序,但是我不知道再审的诉讼费该怎么收。是和一审一样的标准吗,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呢?我很担心费用方面出问 题,想了解清楚再审诉讼费的收取规则。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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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诉讼费的收取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经过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是不用再交案件受理费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再审通常是对已经生效裁判的重新审查,如果随意要求当事人再交受理费,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也不利于纠错机制的有效运行。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
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另外,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同样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关于再审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通常和一审案件类似。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非财产案件则按不同类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详细规定。
总之,再审诉讼费的收取不是一概而论的,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交纳以及交纳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