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残疾人有哪些权益和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残疾人在法律上享有多方面的权益和保障。首先,从定义上来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而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当这两种身份叠加时,会有相应的特殊保障。 在生活保障方面,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获得基本生活补贴。对于其中的残疾儿童,补贴标准通常会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儿童的实际生活需求等因素。以确保他们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像吃饭、穿衣、住宿等方面的费用。 在医疗保障方面,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的医保政策,残疾儿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还能获得医疗救助,以减轻他们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经济负担。比如,看病时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在经过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的费用会大大减少。 在教育保障上,《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事实无人抚养的残疾儿童,政府会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保障他们接受合适的教育。同时,还可能会提供特殊教育相关的支持服务,像配备特殊的学习设备、安排专门的辅导老师等。 在申请这些保障权益时,一般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通常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儿童的身份证明、父母情况的证明、残疾证明等。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保障政策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