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权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平等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共同财产权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的占有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实际控制和支配的权利。比如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双方都有权居住和使用,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再如家里的车辆,夫妻双方都可以合理地使用它。 平等的使用权。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都有按照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例如,夫妻共同购买的家电,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使用这些家电。 平等的收益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都有获得收益的权利。比如夫妻共同投资的股票,所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双方都有权享有。如果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盈利所得也属于夫妻共同收益,双方都有平等的分配权。 平等的处分权。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如消费、改造等,法律上的处分如买卖、赠与等。《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夫妻要出售一套共同共有的房产,一般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同意,否则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但是,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卖房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这个交易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不知情的一方不能简单地主张合同无效。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权,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婚姻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管理和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