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主要有哪些权利?


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简单来说,就是把工程包出去的一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发包人主要享有的权利。 首先是招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发包人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和自身需求,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来完成工程项目。这就好比您要装修房子,您可以通过发布招标信息,让多家装修公司来投标,您从中挑选最符合您要求和预算的公司。 其次是检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这意味着发包人有权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质量状况。比如在一个建筑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定期到施工现场查看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如果发现问题,发包人可以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 再者是验收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保障发包人最终获得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的重要权利。就像您购买一件商品,您有权在收到商品时检查它是否符合您的购买要求,如果不符合,您可以拒绝接收。 另外,当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时,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这也是发包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发包人在建设工程中享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