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在当今社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协议。然而,其中也可能隐藏着各种风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合同主体方面的风险。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比如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那这份劳动合同可能就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当用人单位不合法时,劳动者的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旦发生纠纷,维权之路会困难重重。 其次是合同条款不明确的风险。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像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若这些条款不明确,就容易引发争议。例如,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晰,只写了“按公司规定发放”,却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时间,那么在发放工资时,用人单位就可能随意克扣或者拖欠工资,而劳动者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就是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再者是违约责任约定不合理的风险。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设置过高的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比如,规定劳动者提前离职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这对劳动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如果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违约金条款,劳动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还有合同期限设置不当的风险。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却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要注意维护自己的这一权益。 最后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会随意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合同履行。 总之,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