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各种纠纷在法律上如何处理解决?
我家在农村有块宅基地,建房时和邻居因为边界问题起了纠纷,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想了解下,像农村宅基地建房时遇到的各种纠纷,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和解决的呢?希望能有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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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不同类型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首先是地界纠纷。地界纠纷通常是指相邻的宅基地使用者之间,对于宅基地边界划分存在争议。例如,在建造房屋时,一方认为另一方越过了双方约定或历史形成的边界,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是面积超标纠纷。有些农户可能未经合法审批,擅自超出规定面积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超占面积的部分,可能会面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等处罚。 还有建房审批纠纷。如果农户按照规定提交了建房申请,但相关部门拖延审批或者不予审批,这就产生了建房审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是建房施工纠纷。比如建房过程中,房主与施工方就工程质量、工期、工程款等问题产生争议。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双方首先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纠纷;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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