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哪些难点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在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难点问题,以下为您详细阐述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首先,证据收集困难是一大难题。在农村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发生纠纷时往往不注重保留证据。比如在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受害者可能没有及时报警或者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导致后期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在农村婚姻家庭纠纷中,这些证据的获取常常面临阻碍。其次,农村传统习俗与法律规定存在冲突。在一些农村地区,存在着彩礼返还、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传统习俗,这些习俗有时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例如,按照某些农村习俗,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彩礼是应当返还的。这就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困难。再者,送达难和执行难也是常见问题。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人员居住分散,部分当事人外出务工,导致法律文书送达困难。而且在执行阶段,一些被执行人可能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农村可执行财产的界定和执行也存在一定难度。针对这些难点问题,有以下一些对策。对于证据收集困难的问题,法院可以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同时,鼓励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等在纠纷发生时及时介入,固定相关证据。对于传统习俗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向当事人说明法律规定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纠纷。在送达和执行方面,法院可以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了解当事人的行踪和财产状况,提高送达和执行效率。此外,还可以建立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管和财产查控。总之,解决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需要法院、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