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老房子夫妻共建后拆迁,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我和另一半在农村共建了老房子,现在面临拆迁,可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拆迁相关的权益我能不能分、该怎么分,心里很没底,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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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村老房子夫妻共建后拆迁,离婚时是有可能进行分割的。首先,得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像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建老房子,这显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付出的成果,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面临拆迁时,如果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本身价值,且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拆迁补偿款是针对原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并且房屋是婚后共同建造的,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正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往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若能协商一致,那就按协商结果来。 要是协商不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那么在分割时会适当予以照顾。 不过,实际情况会更复杂。如果房屋建在男方家庭宅基地上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虽然是夫妻共建,但分割时要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建造过程等因素,判断女方权益。若女方有出资等贡献,也会适当给予补偿。而且,如果拆迁补偿政策以人口为依据,即便房屋原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女方也可能有权分享部分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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