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农村居民房产权有哪些?

我是农村的,自家房子住了好多年了,最近听说有房产权这一说,不太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就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规定,我们农村居民对自己的房子到底有哪些权利呢?是只有居住权,还是还有其他的权利呀?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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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农村居民的房产权包含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所有权相关权利。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农村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俗来讲,占有就是实际控制房子,能住能放东西;使用就是可以正常居住、进行合理利用;收益比如把房子出租收取租金;处分可以是把房子卖掉或者赠予他人等。这一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这些权利。 其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屋及所占土地(宅基地)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用益物权比如让别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房屋获取收益等;担保物权常见的是以房屋做抵押去贷款等。不过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另外,虽然农村房屋大多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的产权证书,但农村房屋可以去申请确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若房屋存在产权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这是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最后,在遇到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等不动产时,农村居民有权获得补偿费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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