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校园欺凌行为往往会对被欺凌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如果欺凌者的行为导致被欺凌者身体受伤,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若被欺凌者因被殴打而需要就医治疗,欺凌者的监护人(因为很多校园欺凌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就要赔偿医疗费用等。 其次,关于行政责任。如果校园欺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欺凌者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校园欺凌者的行为达到了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不过,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刑事责任方面。当校园欺凌行为情节严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欺凌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抢劫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校园欺凌者是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的,具体责任的承担要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欺凌者的年龄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