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侵权责任保护范围及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能明确在哪些情况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保护,以及如何确定侵权人的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及归责原则。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民法典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这里的民事权益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权益,也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财产权益。简单来说,当这些权益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时,就可能涉及侵权责任问题,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有人未经他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又或者有人故意损坏他人的财物,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接下来,我们谈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典规定了三种主要的归责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最常见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只有当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并且这种过错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损害时,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为闯红灯撞到了行人,司机存在过错,就需要对行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即使污染者没有主观过错,但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他人损害,就需要承担责任。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人,同时也促使行为人更加谨慎地行事。 公平责任原则是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基于公平的考虑,由双方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例如,甲在帮乙搬运货物的过程中,货物突然滑落砸伤了甲,乙对货物滑落并没有过错,甲也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此时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乙可能需要给予甲一定的补偿。 总之,民法典的侵权责任保护范围广泛,归责原则明确。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避免自己的行为侵犯他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