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我之前遇到了行政机关的一些行为,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想知道行政赔偿到底包括哪些方面,什么样的情况能申请行政赔偿,哪些又不在赔偿范围内呢?我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界限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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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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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行政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比如行政机关没有合法依据就把人拘留了,或者采取一些不合理的强制手段限制了公民的自由。第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这就是说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擅自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像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当事人这种情况。第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例如警察在不需要使用武器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导致公民受伤或死亡。第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比如行政机关错误地对企业进行罚款,或者不合理地吊销执照等。第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法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操作。第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例如政府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收公民的土地等财产。第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不过,也有一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下班之后的个人打架斗殴行为,这就和行政职权无关。二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比如当事人自己故意损坏自己的财产,然后想让行政机关赔偿。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总之,在判断是否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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